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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 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今典花园项目办理不动产登记的通告

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今典花园项目办理不动产登记的通告

2025-07-29

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今典花园项目办理不动产登记的通告

海南洋高实业有限公司、全体业主:

今典花园项目(项目地址:海口市琼山区云龙镇海榆北路 299号)已达到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的条件,现就不动产登记办理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自通告发布之日起 30日内,请海南洋高实业有限公司积极配合购房业主完成不动产权证办理工作。安排专人协助业主整理相关材料,前往我局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办理转移登记手续。

若公司未能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履行配合办证义务,我局将按照《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 海南省财政厅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关于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琼自然资规〔 2024〕7号)“开发企业或有关单位拒不配合履行办证义务的,由业主委员会、业主代表或者业主本人自行或者由项目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居委会提出申请办理”的精神执行,届时,满足条件的购房业主可单方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申请材料如下:

一、已支付《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全部购房款凭证原件;

二、已备案《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

三、完税证明原件;

四、身份证明复印件(本人到场核对原件);

五、房屋维修资金票据原件;

六、承诺书原件(受理窗口处领取并签名)。

特此通告。

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7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联系地址:海口市龙华区国贸二横路 11号国土大厦,联系人:转移科,联系电话:66770512、66770513)

抄送市住建局、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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